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營造規范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加強了廣告導向管理,以及各類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據了解,全年共查處各類虛假違法廣告5604件(其中互聯網廣告案件占80%),處罰沒款1.02億元。
同時,為促進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加強廣告法律法規的宣傳,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目前已向社會公布了今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記者了解到,在被披露的12起案例中有3起與醫療美容相關。
01
上海江城皮膚病醫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第三方醫美APP宣傳其醫療美容服務時,使用4名女性患者治療前后的面部對比圖片,經查實,圖中4名女性并非當事人實際消費者,圖片系當事人自行從網上下載并編輯使用,構成虛假廣告;當事人宣稱“激光祛斑三大優勢科學安全、安全可靠、三效合一”,構成違法對醫療服務進行安全性保證。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以及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5萬元。
02
上海智美顏和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官網發布“xx衛視主持人xxx微整全程”、“著名主播xx現場體驗音波提拉”等內容,利用“xx衛視主持人”等19名患者的名義或形象作推薦證明,展示患者診療前后的對比照片。另查,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宣傳“囊括全球頂尖的醫美專家”、“提供最先進的醫美技術和最專業的醫美治療方案”等。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以及第九條第(三)項: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目前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2萬元。
03
上海云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宣傳其旗下品牌“創立于2013年,已經在全國二十多個城市設立分公司”。經查,當事人實際成立于2015年12月,至案發未設立分公司;當事人宣傳其經營的美容器材“是擊敗99%美容項目的拓客神器”、“為所入門店營業額月提升150%”;宣傳其品牌“是國內唯一擁有完整美業生態鏈的品牌”、“中國皮膚管理第一品牌”等,當事人無法對上述宣稱提供真實性證據,構成虛假廣告;當事人還在百度推廣頁面發布含有“20天開店,30天回本”等對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的違法內容。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以及第二十五條: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目前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0萬元。同時,記者發現,在被披露的案例中,有關構成虛假廣告并加以宣傳、涉及使用國家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以及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為違法廣告事件多發區。并且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還曝光了一個利用微信公眾號宣傳“自家精華產品可預防新冠病毒”的案例。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已對以上當事人展開立案調查。目前,隨著網絡科技的普及,線上帶給人們信息便利的同時,也有部分不法企業在利用官方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網絡自媒體,推銷自身的商品或服務,誤導群眾消費。但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相關部門在嚴打商家利用虛假廣告獲取不法利益時,我們也要倡導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只有商家與消費者相互督促,才能擁有規范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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